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王禄根 史晓芹 )“进入高温季节以来,我们的工作时间从早上6点到中午11点半,下午不上班,这个月不但发了工资还发了300元防暑降温费”。这是近日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康养项目工地瓦工周师傅回答该镇检查人员的一段话。
自今年6月份以来,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根据区人社局的统一要求,依据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对夏季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第一时间进行了部署,并持续抓好宣传指导,深入用人单位开展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遵守工作时间、遵守女职工等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一是广泛宣传,使政策深入人心。该镇充分利用发放宣传册、入企走访等方式对法规政策进行宣传,同时通过企业QQ群、微信群等及时答疑解惑,让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二是指导帮助,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借助日常巡查和各类专项检查的契机,指导企业完善规章制度,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发放工资,同时建立高温监测机制,及时妥善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三是开展专项检查,使职工权益有保障。重点深入建筑工地、医疗器械、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实地查看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遵守女职工等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依法支付高温津贴等情况。
截至8月20日,该镇共检查5家建筑工地和196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1680余人。通过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83份,为职工补办社会保险76人,发放拖欠工资114.3万元,补发高温津贴3.6万元,受到广大劳动者的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