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季小健)近年来,启东市近海镇始终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重点,按照规模化、产业化、自动化建设标准,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目前已建成高标准农田6.48万亩。项目建成后,近海镇将高标准农田资产移交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村签订管护合同,做到产权明晰,责任落实到位。2016年以来,近海镇积极探索管护新路,形成了责任明确、村镇联动、有偿使用等多种新型管护模式,有效解决了建后管护难题,打破了多年“重建轻管”的工作格局,推动高标准农田设施发挥长久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严格责任落实,完善管护制度

近海镇本着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建后管护责任严格落实到村委会与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将管护责任与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使用者利益挂钩,编制管护责任清单,赋予清晰的管护权责。同时,近海镇印发了《近海镇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实施办法》规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委员会征求受益农民代表同意的前提下,通过承包、租赁、托管等方式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管护市场主体。通过健全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措施,多渠道保障管护资金。这些措施有效确保了高标准农田的建设能够持续得到有效的管护和维护,保障农田的持续高产和提高农民的收益。
强调建章立制,村镇联动监管
为了保障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近海镇建立了村级管护和镇级监督相结合的联动监管机制,并完善了相关政策、资金保障和质量监督等管理体系。落实监督职责,建立巡查台账,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为建后管护主体,同镇上签订管护责任书,负责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基础设施的定期巡查工作、日常维护以及维修整改工作。近海镇承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的监管职责,负责监督各村管护工作、检查已建高标田工程质量情况。
调动社会资本,主动参与管护
近海镇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的管护工作,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后管护工作,建立激励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近海镇经过充分调研后实施了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有偿使用制度。对于已建成的仓库、晒场、烘干房等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按照市场标准,由各村民委员会承包给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等使用者,收取的费用用于高标准农田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结余资金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将农田管护纳入市场经济体系,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激励,增强农民和管护主体积极参与农田管护的主动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