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近日,句容市财政部门编制公布了《2020年句容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此次公布的基金目录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明确了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对象、征收期限和征收范围。
其中水利建设基金自2021年1月1日起继续征收,截止日期财政部另行确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征缴单位,征收比例不高于50%;1%以下的征收比例不高于90%,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暂免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执行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应税服务免征;对归属中央和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统一按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期限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免收与减征、抵免政策继续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免收和减征政策不变,继续在规定期限内执行。(高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