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通讯员杨光)近年来,泰州市海陵区通过不断压实干部监督责任,构建干部选任与干部监督相互嵌入、相互融合的新模式,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蓄足信息“源头水”,将“监督素材采集”嵌入风险防范之中
畅通监督信息源头,打通组织监督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信访、应急管理等单位监督的信息采集渠道,定期开展干部监督信息通气会,互通干部监督的相关情况,充实干部监督信息的第一手资料。实施一线监督手段。组织部门牢牢把握监督主动,充分利用“一线监督法”,变被动坐等信息为主动采集信息,在窗口路口和群众家门口对干部采取“一线看”“一线谈”“一线干”的方式,掌握了解干部的真实情况。建立同步交互机制。把握干部选任、职级晋升、换届考察、巡视巡察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信息需求,实行重要节点及时沟通、监督结果及时通气,准确把握干部的最新情况。
闭合过程“管控链”,将“监督方式集成”嵌入干部选任之中
加强分析研判和动议环节的程序性监督,适当增加动议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结果进行量化分级。加强推荐环节的独立性监督,处理好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的辩证统一,在充分贯彻组织意图的同时,尊重个体的民主权利。加强考察环节的公正性监督,摆正监督工作的中立立场,不带有色眼镜,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注重从非主流意见挖掘蛛丝马迹和监督要素。坚持效率服从质量的原则,给予监督充足的时间空间,对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等环节做到规定动作一个不少、一项不弱。
树好效用“风向标”,将“监督结果运用”嵌入评估预警之中
加强风险排查,做到“有警早预”,用好“三色”管理制度,加强日常风险干预,通过系统性的风险管理和针对性的风险排查,以预促警,降低风险因素对干部选任的影响。注重即时监督,做到“有警必预”,在认真遵守“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及时预警,确保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用好倒查手段,做到“有责必究”,加强对“带病”干部群体的倒查力度和分析研判,既从程序的维度倒查选任的规范性,也从人选的维度倒查选任的科学性,坚持“选任”和“监督”同步,对干部选任中的失职失察责任严肃追究,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