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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融合“枫桥经验” 高效化解海上矛盾纠纷
2024-09-04 1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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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一起渔船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调解过程中,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创新性地融合了“枫桥经验”,即在矛盾纠纷的萌芽状态就主动介入,依靠群众、就地化解,以最小成本实现最佳效果。这一做法不仅符合海上矛盾调解的实际情况,更展现了其在复杂问题面前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预防为主,提前介入

“枫桥经验”强调预防为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得知该起渔船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不仅关注事故的直接影响,还预见到可能引发的后续矛盾纠纷。他们迅速组织调解力量,提前介入,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双方诉求,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依靠群众,集思广益

在调解过程中,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的优势。他们积极走访当地渔民,了解渔业的行业规则、传统习俗和群众意见,为调解方案的设计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他们还邀请具有威望的渔民代表参与调解,利用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性面对问题,达成和解。

公平公正,情理交融

在调解过程中,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对事故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同时,他们也注重情理交融的调解方式,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合理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和疏导,帮助双方当事人消除误会、达成共识。

总结反馈,持续改进

调解结束后,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对调解过程进行回顾和反思。他们向双方当事人征求意见和建议,了解调解工作的实际效果和不足之处。同时,他们还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分享调解经验和案例,共同推动海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通过融合“枫桥经验”,海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渔船事故调解中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们不仅成功化解了矛盾纠纷,还促进了渔民之间的和谐共处和渔业的稳定发展。这一做法为海上矛盾调解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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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嘉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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