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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金十四条”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
2021-09-13 10:59:00  来源:“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  作者:周爱军 金鑫 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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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江苏省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制 定印发《金融应对疫情影响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的金融支持力度。据悉,《政策措施》包括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 机构减费让利、优化提升涉企金融服务、加强政策落实组织保障等4个方面合计14条举措。

《政 策措施》提出,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在精准帮扶重点企业融资纾困方面,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 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于出现暂时困难的大中型民营企业,积极运用融资会诊帮扶机制,“一企一策”研究会商纾困化解方 案。同时,加大两项直达政策工具执行力度。各银行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到期还款存在困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应通过推广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 落实好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做到应延尽延、应续尽续。相关企业贷款展期或续贷期限可至2021年12月31日,展期或续贷 期内的贷款风险评级不下调。此外,银行机构要及时满足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需求。

《政策措施》还从降低综 合融资成本、降低企业转贷成本、减免相关手续费用、下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等5个方面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减费让利。《政策措施》明确, 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较大的企业采取减免一定期限贷款利息等措施。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仍然按期还贷还息的企业,可在后续信贷业务办理中 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减费让利力度,力争2021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以上。同时,鼓励银行机构主动承担小微企业抵押物的评估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减免企业结算服务相关费用,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

在 优化提升涉企金融服务方面,也推出了多项举措。其中,明确各银行机构应积极推广扬州“政税银”服务平台“战疫专区”产品,提升扬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融资征 信服务能力,发挥好疫期金融服务集成作用。对确因疫情造成四类人群征信记录不良的,银行机构应通过异议处理等流程进行修正,切实保障信息主体征信相关权 益。各保险机构也应优化保险理赔服务,采用先办后补、预付赔款等方式简化理赔手续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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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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