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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促进经济持续回升“28条”发布
2023-09-01 15:08: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徐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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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江苏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记者注意到,《若干政策措施》共28条,其中明确江苏全省(南京、苏州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而南京、苏州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对养老机构发放纾困补助,对招聘大学生企业发放扩岗补助

当前正是江苏省经济恢复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期。《若干政策措施》侧重点放在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动能、保障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四个方面,涉及120多个政策点,而且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全面准确落实到位,推动直达基层、直接惠及经营主体。

在扩大有效需求上,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偏弱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措施包括,市县层面鼓励发放消费惠民券、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同时,落实好车购税减免政策,对居民小区内的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居民电价,对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对于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适时调整限制性房地产政策措施,综合采取购房补贴、房票安置、团购等方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已售逾期难交付项目“保交楼”配套融资力度。

在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方面,对企业参加省级境外重点展会展位费给予最高80%的补助。

在保障改善民生上,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相关保险费1个月及以上的企业,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扩岗补助。针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全省除南京、苏州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同时要求南京、苏州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此外,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和适老产品研发制造,对养老机构按照每人1100元的标准发放纾困补助。

聚焦支持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和平台经济三个重点产业发展

在增强发展动能上,江苏省将主要聚焦支持生物医药、海洋经济和平台经济三个重点产业发展。设立海洋经济投资基金,对国家级和省级涉海研发平台载体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经费支持。设立平台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开发更多应用场景,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考虑到中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持续扩大“苏科贷”等投放规模和覆盖面,设立“苏质贷”等产品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对部分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房土两税”,执行期限延续到今年年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将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规模提升至200亿元。对民营企业从加大用地支持、规范涉企收费、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江苏全省经济运行呈现生产平稳、内需改善、质效提升、信心回暖的特征,上半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6%,高于全国1.1个百分点,在东部沿海经济大省中位居前列。

标签:江苏;促进经济;持续回升
责编:颜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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