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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打造博士后人才集聚“强磁场”
2020-03-09 12:11:00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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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年引进2000名海内外博士后人才,资助一批博士后创新项目,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提出12条具体举措,着力打造青年博士后人才集聚的“强磁场”。

  海纳百川,实施“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

  江苏如何抢抓博士后人才竞争制高点,吸引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意见提出“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即用5年时间再集聚培养博士后人才1万名。

  我省将大力吸引优秀海外博士来我省从事博士后研究,建立健全更具竞争力的优秀留学回国博士招收引进机制,扩大外籍博士后招收规模。同时,还将引进的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外国青年人才列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范围。

  意见提出,企业类设站单位引进博士后人才支付的住房补贴、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进博士后经费,可按规定视同考核利润。企业引进博士后所发生的人才引进成本,优先从本单位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支出。率先提出对申请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类博士后设站单位的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对引进或出站后留在江苏工作的博士后,可由用人单位或地方财政给予适当生活补贴,享受地方高层次人才政策。

  强化激励,发放博士后集成支持“大礼包”

  为提高博士后人才培养质量,这次“人才新政”从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提高科研创新项目质量、打通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准备了诚意满满的“大礼包”。

  在博士后日常经费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博士后日常经费投入动态调整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除国家下拨的博士后日常经费外,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省属单位和中央驻苏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非在职)日常经费由省财政择优资助。地方设站单位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由各地财政择优资助。

  在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方面,每年遴选一批国际先进、国内同行领先、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能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跟踪国际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良好研究和应用前景、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博士后创新项目,由省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

  针对原先在站博士后无法参与职称评审、出站博士后职称申报重复评价和低水平评价、事业单位岗位少等博士后群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将在站博士后纳入可参评职称人员范畴、开设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出站博士后申报评审岗位职数限制。

  栽梧栖凤,搭建博士后创新创业新平台

  博士后群体年龄大多在35周岁以下,正处于创新创业“黄金时期”。为激发博士后群体潜能,释放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意见从建强博士后创新创业载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激励政策等方面拿出很多“干货”。

  江苏将制定博士后设站引导目录,优化设站结构布局,每年认定10家“江苏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博士后参与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等相关工作,定期举办博士后人才科技项目对接交流会、博士后学术交流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

  在完善博士后创新创业激励政策方面,在站博士后享受国家和省关于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硏机构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博士后人才创新创业活力。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各地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用减免。

  意见提出,要健全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建立省人社厅牵头、多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提升服务效能,意见针对博士后公共服务的突出问题,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户口迁移等方面提出务实政策举措,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同时,对于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重点支持,每年遴选一批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博士后,认定为“江苏省优秀博士后”。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目前,全省共建有各类博士后载体1420个,累计招收培养21693名博士后;在站博士后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21190项、获批专利6712项;出站博士后70%选择留苏工作,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生力军。出台博士后“人才新政”,对于加快培养集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博士后人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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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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